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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音频解读】《运城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表时间:2023-11-27 16:38

  运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运城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说明如下:

  一、方案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为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1916号)精神,结合运城实际,制定本方案。《方案》共分四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补贴标准、保障措施。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逐步将清洁取暖工作重心由大规模提高清洁取暖比重为主,转到巩固存量和有序新增上,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重点区域改造和自行改造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面。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在能源有保障的前提下,合理选择与当地资源禀赋和群众收入水平相适应、清洁高效的技术路线。

  3.坚持稳住存量,持续可行。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加快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全市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20000户,其中“煤改气”1334户,“煤改电”自行改造18666户。

  第二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全市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55799户,其中“煤改气”1692户,“煤改电”54107户(重点区域15889户,自行改造38218户)。

  三、方案需要实现的四个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有序推进“煤改电”工程: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集中式电采暖、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能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

  (二)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除燃气管网已铺设到位且气源有保障的地区外,其他地区严禁新增农村“煤改气”。

  (三)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支持建设光伏、风电、生物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其他供暖方式相结合的互补供暖体系。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对已改造的清洁供暖设施,要纳入当地政府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做好设备运行维护,建立信息台账。

  四、清洁取暖的相关补贴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改造补贴

  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改造补贴,重点区域用户改造补贴标准为:

  1.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2500元/户。

  2.农村地源热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6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6000元/户。

  3.农村“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28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35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本方案由运城市能源局负责解读。